宗教对外交流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

发布时间:2016-04-16 00:00:00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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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,一如既往地邀请各国政、商、学、媒等各界精英参加。据悉,今年是博鳌亚洲论坛成立以来,第二次专门开设宗教为主题的分论坛。藏传、南传、汉传佛教论道“心平天下平:同愿同行亚太梦”,表明宗教作为影响世界稳定与发展、推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因素,逐渐成为国际舞台上不容忽视的力量。推动宗教对外交流,有利于各宗教各扬所长,在平等、慈悲、博爱及相互尊重与宽容的基础上,增进对话与理解、加强沟通与团结。积极参加国际宗教组织的和平活动,稳妥开展宗教交流活动,发展友谊、增进理解,向国际宗教界展示真实的中国宗教,对于维护国家利益、支持世界和平具有深远意义。笔者以为,在宗教对外交流工作中,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。

充分准备,提高对外交流的预见性。宗教对外交流需要详细安排,周密部署。要认真学习宗教的相关知识,掌握宗教政策,熟悉宗教法规,把握好宗教对外交流的原则。要精心准备,仔细查阅交流对象的相关资料,了解其文化背景、宗教政策、政治体制等,为深入交流做好必要的准备。确保在对外交流中更好地执行国家政策,展示我国优秀的宗教文化,充实交流内涵,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荣誉。

确定主题,提高对外交流的实效性。在宗教对外交流中,要选定正确的交流主题。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着文化、历史、地理等因素的差异。因此,要在对外交流中确定能充分引起双方共鸣的主题,以鲜明生动的内容支撑主题,进而深入人心、打动情感。在确定主题前,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可行的活动方案,充分调查、分析交流对象,因地制宜,在对方提供材料的基础上,系统合理地安排,并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及时调整,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。

加强引导,提高对外交流的针对性。宗教对外交流事关重大,要依据我国国情,以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整个对外交流活动的主导思想,引导宗教对外交流活动。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依法开展宗教事务和对外交流,正确把握有关宗教及外事方面的法律法规,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,接受国家法律的制约。要指导宗教界注重自身在对外交流中的形象和素质,提升宗教学识,确保在对外交流中体现出较高的宗教理论修养。

总结经验,提高对外交流的科学性。宗教对外交流取得的各方面成果,要通过多种渠道吸收和转化,以便及时指导工作。对交流活动中的重要经验加以总结发扬,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,应集中力量进行攻关,广泛听取相关意见。特别是承担重点宗教工作任务的地方、宗教领域专家学者和参加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建议,整合在交流中产生的经验,汇集最具价值的理论实践创新成果,不断丰富和完善宗教对外交流的工作思路和基本方法,更好地争取国际宗教领域话语权,树立我国和平、开放、包容的对外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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